近日,记者从市林业和园林局获悉,《三门峡市2015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印发,《意见》明确了2015年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、主要目标、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。
《意见》提出,2015年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统领,以落实“林随人走、树伴人长、花向人开”要求为目标,以美丽乡村建设和主城区旅游发展为载体,围绕“生态文明建设”,深化“由绿化向绿化美化转变,由注重荒山造林向荒山造林与绿色围城并重转变,由生态林向生态经济林转变”,全面实施林业生态提升规划,不断提高城乡绿化品位和生态质量,有效改善城乡居民生态环境。
《意见》确定,2015年我市要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0.25万亩,其中国家、省级项目造林25.25万亩、特色经济林15万亩,森林抚育和改造33.1万亩,林业育苗2万亩。完成义务植树700万株。建设市级精品工程示范点6处、示范路段6处和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10个,创建绿化模范乡(镇)6个、绿化模范村24个。加强森林资源保护,占用征用林地审核率、林木凭证采伐率、办证合格率90%以上,森林病虫害成灾率、森林火灾受害率分别低于3.5%。、1%。。全年不发生重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,发生后能及时查处。深化林权制度改革,推进林业产业集群建设,新建林业专业合作社26个,林业总产值达到118亿元。加强园林精细化管理,提升园林绿化品位,巩固“虢国公园看樱花、涧河公园观月季、湿地公园赏牡丹、黄河公园品梅花(观月季)”四季有花格局,完成1万平方米薰衣草、10万株郁金香、15万株月季栽植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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